經濟部水利署指定查驗機構:工業技術研究院材料與化工研究所
查驗依據:工研院材化所依據經濟部公告「用水回收率查驗作業指引(112.02)」、「用水計畫書件內容及格式」附件四-用水平衡圖繪製說明、「用水計畫審核管理辦法(106.06)」、「水利法」第84條之1、「耗水費徵收辦法」等執行用水回收率查驗作業。
查驗費用:依據經濟部公告「用水回收率查驗作業指引(112.02)」規範,依用水人用水規模標準收費。
查驗程序及步驟:如附件。
申請查驗或輔導:請填基本資料表,如附件。
委託查驗或輔導報價:請填工業服務委託單,如附件。
聯絡窗口:
林文雄先生,TEL:03-5732077,email:franklin@itri.org.tw
王儀婷小姐,TEL:03-5732458,email:wangyuki@itri.org.tw
| 檔案名稱 | 檔案大小 | 檔案格式 | 刊登日期 | 檔案下載 |
|---|---|---|---|---|
| 工研院材化所水回收率查驗程序及流程圖 | 74kb | 2025-09-23 | ||
| 用水人委託水回收率查驗或輔導申請表 | 59kb | .docx | 2025-09-23 | |
| 工業服務委託單 | 119kb | .doc | 2025-09-23 |